



制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作業
指對各類生產經營企業和事業等單位的大中型制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的作業。
適用于化工類(石化、化工、天然氣液化、工藝性空調)生產企業,機械類(冷加工、冷處理、工藝性空調)生產企業,食品類(釀造、飲料、速凍或冷凍調理食品、工藝性空調)生產企業,農副產品加工類(屠宰及肉食品加工、水產加工、果蔬加工)生產企業,倉儲類(冷庫、速凍加工、制冰)生產經營企業,運輸類(冷藏運輸)經營企業,服務類(電信機房、體育場館、建筑的集中空調)經營企業和事業等單位的大中型制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作業。
制冷與空調設備安裝修理作業
指對4.1所指制冷與空調設備整機、部件及相關系統進行安裝、調試與維修的作業。
報名材料與流程
特種作業初辦證學員材料
①身份證復印件
②初中及以上畢業證復印件或學歷證明
③一寸彩照1張(白藍紅底均可)
復審或換證學員材料
①身份證復印件
②無違章證明
③操作證原件
④一寸彩照1張(白藍紅底均可)
國家對特種作業持證上崗規定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據國內外有關資料統計,由于特種作業人員違規違章操作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占生產經營單位事故總量的比例約80%。因此,加強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對保障安全生產十分重要。
《安全生產法》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對企業聘用特種作業崗位人員、特種作業工種培訓、持證等做出了具體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第九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安全生產法》
第五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